【政策】2021年度多个正在申报中的科技项目
稿件来源:浦东企联阅读次数:407发布日期:2021/5/7 12:41:11

浦东新区企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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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申报张江高新区核心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推动国际知名企业专项网上填报截止5月14日

项目网上填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14日

申报本次支持需同时满足以下1、2、3项条件:
1、推动国际知名企业技术、服务、市场、导师等创新资源进入“国际知名企业创新资源库”。
2、推动国际知名企业对接张江中小微企业,每年有效服务达到30家(含)以上。
3、促成国际知名企业与中小微企业达成合作,每年达成3家(含)以上。
4、支持方式为经评估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的奖励。
 
1、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14日。
2、材料报送地点:张东路1158号3号楼615室。
3、联系电话:33833175  邮箱:lyun@pudong.gov.cn
 

申报通知

张江高新区核心园各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40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张江高新区核心园为进一步引导、支持国际知名企业创新资源溢出,带动中小微企业加速发展,深化“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体系建设。现启动2020年度“张江高新区核心园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推动国际知名企业开放创新资源”专项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工商注册地和财税户管地在张江核心园的相关双创载体及国际知名企业。国际知名企业(大企业)原则上应为世界500强企业、中国百强企业、上市企业、行业龙头企业。

二、申报条件及支持方式
申报本次支持需同时满足以下1、2、3项条件:
1、推动国际知名企业技术、服务、市场、导师等创新资源进入“国际知名企业创新资源库”。
2、推动国际知名企业对接张江中小微企业,每年有效服务达到30家(含)以上。
3、促成国际知名企业与中小微企业达成合作,每年达成3家(含)以上。
4、支持方式为经评估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的奖励。

三、申报程序
申报机构填写《推动国际知名企业开放创新资源申请表》(附后),根据要求报送附件资料。

四、材料要求
所有纸质材料(申请表及所有附件)一式一份(需加盖公章),电子版一份。纸质材料与电子版应保持一致。

五、申报时间和材料送交地址
1、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14日。
2、材料报送地点:张东路1158号3号楼615室。
3、联系电话:33833175  邮箱:lyun@pudong.gov.cn

上海张江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2021年4月26日



2、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项目网上填报截止5月26日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1年5月8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1年5月26日16:30。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1年5月8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1年5月26日16:30。



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一带一路”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

  合作目标:支撑“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创新之路建设及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以“平台共建、成果共享”为理念实现高水平科技合作,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科技力量。

  支持领域:先进制造(优先支持人机共融关键技术研究)、疾病防治(优先支持传染病防治研究)、基础设施工程(优先支持铁路运输安全智控技术研究)、节能减排技术(优先支持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防灾减灾(优先支持环境气候风险与公共健康治理研究)。

  合作内容:实验室合作各方通过人员交流、学术研讨、开展联合研究并以国际联合实验室名义发表高水平论文等方式,推进与“一带一路”国家在科技领域务实合作。在共同关注的优先领域联合推进科技研究、开发和应用,共同培养高水平、国际化的研发与管理人才,积极探索创新合作共建机制与管理运行模式。

  执行期限: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50万元。

  限项规则:每个单位限报1项。

  补充说明: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与已立项支持的联合实验室研究领域重合的申报。

  专题二、“一带一路”技术转移服务领域合作

  合作目标:支撑“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创新之路建设及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以“双向流动、共育生态”为理念实现高水平国际技术转移或跨境孵化,将技术成果转移转化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合作内容:与“一带一路”国家共建实体化、市场化运作的技术转移或跨境孵化服务机构,以搭建技术转移信息平台、组织对接活动、拓展技术转移协作网络等方式,促成转移或孵化项目落地,探索与“一带一路”国家共建科技园区或双向孵化基地。

  执行期限: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限项规则:每个单位限报1项。

  补充说明:不再重复支持已立项支持成熟服务渠道或已有本专题执行期内项目的合作国别(老挝、马来西亚、白俄罗斯、葡萄牙、俄罗斯、菲律宾、保加利亚)。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申报单位需与外方合作伙伴有较好的国际合作基础,须提交其与外方合作伙伴签署的有效合作协议或文本的影印件一份(如系外文,须附有效中文译件)。合作协议或文本的具体要求如下:(a)注明签字双方的姓名、单位、部门、职务(或职称)及联络方式等具体信息,或在文本之外另纸说明;(b)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内容、各方投入、分工、知识产权等权益分配和签署日期等要件;(c)约定的合作内容须与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相符;(d)合作文本及说明材料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6.申报单位若为企业,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下列保证书:(a)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2:1;(b)与合作外方企业间无授权使用专利(技术)、无互相拥有股份的技术转移。

7.用以证明申报主体满足上述申报要求的相关文件及书面材料需扫描成电子版并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申报系统。

8.本指南中的“一带一路”国家具体以“中国一带一路网”(https://www.yidaiyilu.gov.cn/)所列国别清单为准。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1年5月8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1年5月26日16:30。

四、评审方式

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4月27日


3、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社会发展科技攻关项目网上填报截止5月25日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1年5月7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1年5月25日16:30。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社会发展科技攻关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公共安全

  方向1、高层建筑

  研究目标:围绕超大型城市高层建筑外立面安全防控科技需求,实现建筑外墙健康检测与脱落风险主动管控;建设消防基础设施数据库和隐患预警体系,提升消防风险预判和应急处置能力。

  研究内容:(1)高层建筑外墙脱落风险感知与智能诊断管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2)基于大数据的高层建筑火灾风险预警关键技术及装备研究与示范。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2个项目,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方向2、地下空间

  研究目标:构建城市地下道路韧性运行和智能防灾技术体系,实现复杂地下空间的安全运行;形成超长隧道火灾智能探测、紧急疏散和快速救援技术体系及装置,提升市域铁路抗风险能力;建立基于安检全要素数据的安检与轨交系统智能联动处置平台,实现可疑事件的及时预警、主动干预和事后追溯。

  研究内容:(1)复杂地下道路韧性运行与智慧防灾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2)市域铁路长隧道段智能防灾救援关键技术及装备研究与示范;(3)基于大数据的城市轨交高效精准安检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方向3、港口水域

  研究目标:形成出入境船舶智能高效检验与应急处置技术体系,有效防控港口外来生物入侵;建立上海水域航道智能化监测预警技术体系,提升相关风险预警监控和救援能力;基于曲线顶管底幕法,实现水下沉船的无损整体打捞。

  研究内容:(1)港口外来生物入侵防控与快速处置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2)水域航道动态监测预警与救援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3)大吨位水下沉船免触碰、微损伤整体打捞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方向4、综合安全

  研究目标:构建多灾种城市运行风险综合评估预警系统,提升超大城市综合抗风险能力;建立多重多元污染物与抗营养因子毒理评价新方法,提升食品安全、优化营养结构;建设新型网络架构标准体系,实现新型网络与既有网络的并网安全运行;形成诈骗风险关联及因果图谱,实现对网络诈骗的监控预警、及时处置和精准打击;实现危险废物实时、移动、可溯源、防篡改、全流程的智能管控。

  研究内容:(1)城市自然灾害风险综合预警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2)粮食食品原料组合型安全营养评价与控制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3)网络体系架构创新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4)基于大数据的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5)危险废物智能管控系统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与示范。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5个项目,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专题二、生态环境

  方向1、崇明世界级生态岛

  研究目标:提高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土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横沙浅滩的生境营造和绿色发展;实现长江河口湿地的高质量修复与保护;提升崇明重要鸟类栖息地周边区域的生态服务价值和功能;筛选高适应性、高附加值的牡丹品种,形成适应上海气候条件的高品质牡丹高效栽培技术体系。

  研究内容:(1)横沙浅滩生境营造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2)长江河口湿地鸟类多样性维持及生态调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3)重要鸟类栖息地周边区域生态服务功能提升与创新发展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4)高品质牡丹品种选育和高效栽培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4个项目,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方向2、环境健康

  研究目标:识别重要水源地全氟辛基磺酸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污染来源特征和生态健康风险,提升相应的污染控制与健康干预水平;评估畜禽和水产养殖业大剂量消毒副产物引起的潜在环境健康风险并建立相关防控体系;厘清大气中臭氧、颗粒物和生物气溶胶与呼吸系统疾病间的关系及协同影响,为环境污染导致的呼吸系统疾病早期识别诊断和预防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研究内容:(1)全氟辛基磺酸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健康暴露风险评估与健康干预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2)畜禽和水产养殖业大剂量消毒副产物环境健康风险管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3)大气典型污染物对健康影响的早期识别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方向3、水环境治理

  研究目标:实现氮磷等典型污染物的生态自净化,确保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农业圩区面源污染零排放;建立新型水质监测及生态修复技术体系,切实提高太湖流域水质;形成适用于上海排水特点的放江水质精准管控、污染精确溯源削减及水陆协同放江污染控制成套技术体系,全面提升上海放江污染控制能力;提升行洪干河暨高等级航道生态系统健康水平,有效改善区域水环境。

  研究内容:(1)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典型农业圩区水污染物零排放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2)太湖流域水体智能监测与精准治理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3)放江污染水陆协同精准控制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4)行洪干河暨高等级航道生态系统构建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4个项目,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专题三、社会精细化治理

  方向1、智能绿色建造

  研究目标:建立大型文化公园及相关配套设施的绿色化、智能化施工技术体系,实现建造系统的一体化集成及联动管控;形成软土地基大跨径悬索桥建设应力结构设计施工技术体系,确保大跨径悬索桥的高效低成本建设;实现对大科学装置运行温度、湿度、洁净度、振动等的精准控制,保障试验场的安全稳定运行;形成基于预制装配化和智能化的超大型地下污水厂建造关键技术体系,实现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的智慧建造和韧性运行。

  研究内容:(1)大型文化公园智能绿色建造和智能管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2)软土地基自适应锚碇悬索桥结构体系设计和施工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3)超长隧道高精度振动及高灵敏度温度控制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4)超大型地下污水处理工程预制装配化智能建造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4个项目,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方向2、城市有机更新

  研究目标:形成平方公里级中心城区有机更新与功能拓展技术体系,留存历保建筑群文化、提升里弄品质并实现轨交地下换乘区域与历史风貌区地下空间的连通开发;开发城市快速路网高效、智能更新成套技术,全面提升城市既有快速路网结构性能、运行环境、服务品质;建立轨道交通场站立体化开发技术体系,为城市发展提供新动力。

  研究内容:(1)历史文化风貌区有机更新与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功能提升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2)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快速路网更新成套技术研究及示范;(3)轨道交通场站立体化开发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方向3、轨道交通

  研究目标:建设轨交运维管控数字孪生平台,实现轨交“运、检、修、管”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化管控;搭建轨交综合实验集成应用平台,实现轨交的数字化全场景仿真和基地综合验证。

  研究内容:(1)超大城市轨交运维管控数字孪生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2)轨交全场景仿真及基地综合验证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2个项目,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方向4、智能交通

  研究目标:搭建基于多源异构数据共享的大型交通枢纽综合信息动态管理平台,实现枢纽交通设施设备的健康、智慧管控和智能运维;建立自动驾驶和人工驾驶二元混合交通管控模型并开展有限自主式智能交通系统区域路网应用,实现两类车辆的安全运行;建立超级电容公交车运营数据监测系统,保障超级电容车辆技术的可持续发展;搭建新能源公交整车及关键零部件故障诊断预警系统及平台,实现新能源公交的主动维保。

  研究内容:(1)大型交通枢纽智能协同运营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2)有限自主式智能交通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3)超级电容公交系统运营数据精准管控平台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4)新能源公交客车智能维保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4个项目,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专题四、城市数字化转型

  方向1、城市数字化基底

  研究目标:赋能上海“两网”建设,实现基于空间信息融合技术的城市物理空间的精准映射,支撑城市的全面数字化转型;构建地下空间地质体三维微变形预测模型及智能感知技术体系,实现数字驱动的城市地下空间高质量发展;开发软土地区土统一本构理论模型,建立水-力耦合条件下的力学特性及模型数据库,支撑地下工程数字化转型。

  研究内容:(1)超大城市“空间数字底座”关键技术研究;(2)深层地下空间地质体微变形机理与智能化数字化监测预警关键技术研究;(3)地下工程数字化建造与风险精准防范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方向2、城市建设数字化

  研究目标:建设基于认知智能的多类型、全覆盖地下空间结构安全智能识别数字化应用平台,实现对地下空间运行风险的实时监测、预警处置;面向工程设计和施工一体化需求,搭建可移动的工程设计和智能建造一体化软硬件融合平台;建设数字化智能建造平台,实现建筑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管理等的全链条信息交互和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控;面向建筑外围护设计建造需求,依托数字信息模型等智能建造手段,实现外围护体系的安全韧性、能源节约和易维护。

  研究内容:(1)基于人工智能的地下空间结构安全智能化感知与监控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2)基于信息融合技术的可移动机器人智能建造一体化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3)建筑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控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4)新型建筑外围护数字化建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4个项目,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方向3、生活数字化

       研究目标:建立城运图像智能管理评估指标体系和基于图像融合的智能管控技术体系,实现超大城市的数字化治理;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构建数字孪生系统和管理决策平台,推进数字医院、数字校园、数字园区建设。

  研究内容:(1)面向超大城市数字化运行的图像融合智能管控与治理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2)超大城市典型场景的数字化应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4个项目,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专题五、海洋科技

  方向1、海洋传感器研制

  研究目标:研制适用于无人潜水器搭载的光纤声波定位仪,光纤水声探测器声压灵敏度不小于-155dB rad/μPa,探测频率范围10Hz-50kHz,探测距离不小于3km,方位精度不大于5度,耐压能力不小于40MPa;研制一套海洋水质多参数传感器,具备在海水中直接连续进行光谱测量的能力,同时检测不少于3种水质指标,实际检测数据与实验室仪器对比误差≤±10%,最大工作水深200m;研制针对海洋颗粒有机碳垂直剖面观测的机载激光雷达系统,实现最大深度100m、垂直分辨率5m、水平分辨率50m。

  研究内容:(1)深海光纤声波定位关键技术;(2)全光谱水质多参数传感关键技术;(3)海洋颗粒有机碳浓度剖面探测关键技术。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方向2、海洋工程关键装备与材料

       研究目标:研制多套适用于典型浅海条件的高效高可靠水声通信设备,实现60bps-1100bps通信速率,最大通信距离6km,8小时内可通率不低于90%,具备水下多点组网、应答测距与网络自组优化等功能;建立硅藻生物硅批量提取及硅藻生物硅材料制造技术体系,完成3-5种硅藻生物硅材料产业化开发和产品化生产;利用原子层原位生长技术,研发长效、低成本的海洋装备防腐涂层,耐盐雾、耐湿热≥5000h,循环腐蚀试验≥4200h。

  研究内容:(1)浅海环境水声通信技术及装备;(2)海洋硅藻生物硅材料开发技术;(3)海洋工程装备防腐材料关键技术。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方向3、绿色智能船舶

  研究目标:完成近海消防拖轮无人化系统的研制和应用,取得船级社智能航行认可,对外消防能力达FIFI1等级,具备辅助自主消防功能,遥控作业距离不小于30海里;研制LNG围护系统的柔性次屏蔽关键材料,获得船级社认可并实船应用;形成大型邮轮设计领域知识表达范式、模型,建设基于微服务架构的知识服务云平台,并在设计、开发、工程等领域完成不少于3个场景应用。

  研究内容:(1)新型近海智能消防拖轮无人化总体设计关键技术;(2)LNG船薄膜型围护系统柔性次屏蔽关键技术;(3)面向大型邮轮智能设计的大数据知识工程技术体系研究及示范。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方向4、极地科学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分析极区大气钠层的形态和演化特征,揭示极区热层-电离层耦合过程及其与全球大气环流的相互作用、地球磁层极隙区-电离层耦合过程及喉区极光产生机制并建立理论模型。

  研究内容:钠原子金属层激光雷达探测及极隙区电离层主动探测关键技术。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1年5月7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1年5月25日16:30。

四、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

4、2021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项目网上填报截止6月25日

申报截止时间: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21年6月25日

(一)申报方式

各地通过示范基地在线报送系统(以下简称报送系统,http://sfjd.miit.gov.cn/register/)进行申报。由申报对象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通过报送系统填报相关材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审核,并将审核同意的申报对象材料和正式推荐文件通过系统报送(具体填报请参见报送系统主页上的说明文档)。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25日。

申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按照《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部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支持重点

(一)申报类型
示范基地申报分两个系列,即规模效益突出的优势产业示范基地和专业化细分领域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示范基地。本年度申报领域主要包括: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技术转化应用,以及其他领域(产业转移合作、大数据、云计算、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

(二)支持重点
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本年度优先支持符合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要求及落实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国家明确予以表扬激励地方的申报对象。支持国家级开发区、新兴领域产业集聚区等积极创建示范基地,打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载体。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须满足《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件(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技术转化应用领域示范基地申报条件参照附件,部分新兴领域示范基地申报条件参照附表1~5),且未出现以下情况:近三年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近三年发生Ⅱ级或Ⅰ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申报对象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

2.申报对象须地理范围清晰、产业相对集中、管理主体明确,原则上不跨地市行政区域。申报材料要真实、准确,一旦发现虚假填报,取消本年度示范基地申报资格。

(二)申报数量

各地要按照《管理办法》,好中选优推荐申报对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示范基地数量不超过3个,其中可通过省级通信管理局报送的数量不超过1个。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单独报送,名额单列且不超过1个。各地上报的优势产业示范基地数量均不超过1个,原则上应从省级示范基地中优选产生。

现有示范基地因示范内容或所在地区域发生重大变化需调整更名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示范基地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申报,名额单列。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申报方式

各地通过示范基地在线报送系统(以下简称报送系统,http://sfjd.miit.gov.cn/register/)进行申报。由申报对象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通过报送系统填报相关材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审核,并将审核同意的申报对象材料和正式推荐文件通过系统报送(具体填报请参见报送系统主页上的说明文档)。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25日。

四、联系人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李元 010-68205143

在线报送咨询:隋义宁 周义明(技术支持)

电话:010-68200356 6820032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1年4月23日